计提城建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掌握城建税计提的会计处理步骤
导读 计提城建税的会计分录为借:税金及附加 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。这是企业按月计算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时,将税费计入当期
计提城建税的会计分录为借:税金及附加 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。这是企业按月计算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时,将税费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分录。具体操作时,需先根据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、消费税金额,乘以适用税率(7%、5%或1%)计算应纳税额,再借记“税金及附加”科目,贷记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”科目。实际缴纳税款时,则借记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”,贷记“银行存款”。注意,城建税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,若企业无增值税或消费税,则无需计提。此外,小规模纳税人同样适用此分录,但税率选择需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确定。

【常见问题】
问题1:计提城建税时,会计分录中的借方科目是什么?
回答1:计提城建税时,会计分录的借方科目为“税金及附加”,该科目核算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费,包括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等。
问题2:城建税计提的会计分录中,贷方科目如何填写?
回答2:贷方科目为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”,这是负债类科目,用于核算企业应缴纳但尚未缴纳的城建税金额。
问题3:若企业当月没有增值税和消费税,还需要计提城建税会计分录吗?
回答3:不需要。因为城建税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,若当月增值税和消费税均为0,则城建税应纳税额为0,无需进行计提城建税的会计分录处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