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麻醉药品管理规定】为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,确保其安全、合理使用,防止滥用和流失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实际工作需要,制定本《麻醉药品管理规定》。该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、药品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在麻醉药品的采购、储存、调配、使用及销毁等环节中的管理行为。
一、总则
1. 适用范围: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麻醉药品的医疗机构、药品批发企业、零售药店及科研单位。
2. 管理原则:坚持“依法管理、严格审批、责任明确、全程监控”的原则。
3. 职责分工: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指导,医疗机构设立专门管理部门,落实具体管理措施。
二、麻醉药品分类与目录
麻醉药品按照国家药典和相关规定分为以下几类:
| 分类 | 药品名称(示例) | 管理级别 |
| 阿片类 | 吗啡、芬太尼、哌替啶 | 一级 |
| 可卡因类 | 可卡因(仅限医疗用途) | 一级 |
| 大麻类 | 大麻提取物(限科研) | 二级 |
| 其他 | 氯胺酮、羟考酮 | 二级 |
注:以上为部分示例,具体以国家最新公布的《麻醉药品品种目录》为准。
三、采购与储存管理
1. 采购渠道: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购入,严禁非法渠道购进。
2. 采购审批:医疗机构需提前申报采购计划,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采购。
3. 储存条件:麻醉药品应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,实行双人双锁管理,定期检查记录。
4. 温湿度控制:按药品说明书要求控制储存环境,避免影响药效。
四、使用与调配管理
1. 处方管理:麻醉药品处方由具备资质的医师开具,须符合《处方管理办法》。
2. 调配流程:药师审核处方后,严格按照剂量和用法调配,不得擅自更改。
3. 使用记录:每次使用均需详细登记,包括患者信息、用药时间、剂量、医生签名等。
五、回收与销毁管理
1. 过期或废弃药品:应按规定进行回收处理,不得随意丢弃。
2. 销毁程序:由专人负责,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。
3. 记录保存:销毁过程需有完整记录,并至少保存5年备查。
六、监督与处罚
1. 监督检查: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对麻醉药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。
2. 违规处理: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依法予以警告、罚款、吊销资质等处理。
3. 责任追究:因管理不善导致药品流失或滥用的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。
七、附则
1.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,以本规定为准。
2.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,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。
通过严格执行《麻醉药品管理规定》,可以有效保障麻醉药品的安全使用,维护公共健康和社会稳定。各单位应高度重视,切实履行管理职责,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。


